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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大小平台赚钱2023-01-31 16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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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 :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******

 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(记者 阚枫)2023年 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重大倡议提出10周年,如今,这一重大倡议已经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。近期,相关专家在中新社“东西问·中外对话”中表示,“一带一路”倡议 是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,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,符合全球化时代世界人民 的利益追求 。

 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、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表示 ,长久以来 ,亚欧大陆都存在“不通” 的问题,从古丝绸之路到如今的“一带一路”,“互联互通”一直都是亚欧国家追求 的目标 。

  “到目前为止 ,没有一个横贯亚欧的高速公路 、高速铁路,这 是技术问题吗?显然不是 。”邢广程说,现在的“互联互通”有两层含义,一方面是物理 的联通,如铁路、公路、网络、石油天然气管道等;另一方面 是软制度的联通,如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 。

  邢广程说 ,中国提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 ,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,“这个时候 ,美国就坐不住了 ,他不断脱钩筑坝,从多个维度有意作梗 。”

  邢广程分析 ,美国在乌克兰危机背后下了很大功夫 ,客观上对丝绸之路经济带 ,对欧亚“五通”产生影响 。同时 ,美国又拉小圈子,在海上搞印太经济框架 ,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再做堵点 ,美国不断在陆上和海上给亚欧制造新堵点 ,这种战略意图非常明显。

  “‘一带一路’没有排斥美国 ,也希望美国参加 ,但是,‘你不当头就不参加,你要参加必须当头,必须听你的话’ ,这种帝国思维已不适合21世纪的发展 。”

  邢广程说,从文明视角看 ,美国动作的背后就是西方文明优越论,他不容忍东方文明去设计沟通东西方创新性合作 的模式 ,特别是他认为会挑战其霸权 的模式 ,所以采取了各种各样 的方式围堵 。

  西南大学伊朗研究中心主任冀开运分析 ,“一带一路”是全球治理 的中国方案 ,其精神 是共商、共建 、共享,这三个“共”也 是全球化时代人类 的共同目标,符合全球化时代全球人民的利益追求 。

  冀开运表示 ,中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深入融入全球化 ,而这时西方 的自利心态就凸显出来 ,“你不能比我富裕 ,不能比我平等 ,全球化 的好处只应属于我。因此,当中国成为国际秩序建设者 、维护者时,这样的国际秩序他们宁可不要。”

  冀开运称 ,全球化时代,中国离不开世界 ,世界也离不开中国,各国彼此需要,“脱钩”绝不符合世界人民 的利益 ,也不符合中美两国人民 的利益 。“拉帮结派鼓噪对华围堵、脱钩,说明美国政客的狭隘和短见。太平洋很大 ,完全可以包容中美两国人民的发展要求” 。(完)

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专家解读******

 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

  专家: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

  ●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。不少人在谴责暴力 的同时 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 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 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 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 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 ,其中 的法律界限在哪里

  ●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 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 。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拍摄不构成侵权 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 的保密措施 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 、私人场所等 ,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

  ●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 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 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 ,随手拍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一旦发生侵权纠纷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,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

  □ 本报记者 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近日,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,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。

  1月12日 ,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,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。经查,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 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 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 。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。经司法鉴定 ,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

  随后 ,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。

 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 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 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 ,日常生活中 ,“随手拍” 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 ,其中 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?

  多位专家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 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 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遇到未经允许 的拍摄行为,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,而不是依靠暴力 。

 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

 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

  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不同 的声音:有网友猜测 ,拍照的说不定 是狗仔 ,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,活该挨打 ;也有网友认为 ,王某某 是公众人物 ,哪怕当时真被拍了,也应该有被拍 的容忍度。

  实际上 ,公众人物 、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 的纠纷屡见不鲜 。

  同样在1月12日,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 的视频,并发文“这回被他发现了,对不住了 ,下回我会藏好点”。后续两人发生纠纷,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。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 ,引来网友热议。

  随着网络时代 的到来 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,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 的点滴生活 。无论是在机场,还是在逛街吃饭,公众人物、艺人 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 。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、艺人居住 的小区 ,偷拍其生活照 ,严重影响公众人物、艺人的正常生活。

  那么,到底能不能“随手拍”公众人物 、艺人?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?

  “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 、艺人 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,‘随手拍’ 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,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 ,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 ,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的行为。

  公众人物 、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 ,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、狗仔的拍摄行为 ,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。

  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,从法律上讲 ,公众人物、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,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 。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 ,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、朋友小范围内传播 ,被偷拍人难以知晓 ,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;若是将照片公开或 是用于商业目 的,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 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 ,由于公众人物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 ,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 ,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、艺人对自己 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 的容忍度。至于“容忍度”的边界问题,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 ,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。

  如果被发现偷拍,公众人物、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?

  段英子说,偷拍 、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 ,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,如果采取私力救济,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,控制好“度”,避免纠纷升级 。

 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

 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

  在生活中,不仅仅 是明星大腕 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。当下街拍流行,“摄影师”只需拉近镜头,按下快门,一张人物特写 的街拍就完成了 。其中 ,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 的同意,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,随后被上传到网上。

 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,行不法之实。去年1月 ,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,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。经民警询问 ,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,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。

  冯晓青说,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 ,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,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 的相关规定 ,未经允许偷拍他人 ,甚至将偷拍获得 的照片进行扩散 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 的表现 。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 ,对造成严重后果 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。其中,窃照(即偷拍)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。

  “无论 是街拍还 是偷拍 ,如果 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 ,都会涉及被拍摄者 的肖像权 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,不得制作 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 的肖像,肖像作品权利人(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 是指摄影者)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 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 的肖像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,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 ,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的私密活动,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 ,根据民法典规定 ,可能侵犯被拍摄者 的隐私权。比较恶劣 的行为 ,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。

  “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 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 ,更不能随意发布,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 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。”赵占领说,如使用目 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,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 ,未暴露他人隐私的 ,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。

 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

 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

  在拍摄过程中,一些“摄影师”喜欢将人们最真实、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 ,而要展现这种状态 的前提,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 ,由此产生了特有 的街拍分支,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。

 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,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,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 ,急忙收拾摊位 ,头也不回地跑掉了,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 。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 ,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,就给拍了下来,而摊主则以为小曾 是执法人员 ,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,这才产生了误会 。

  “后来,我每次拍摄前 ,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 。”小曾说。

 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“遭遇”:去年4月,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 ,并且连自己走路时 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。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。

 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 ,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,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,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 ,没想到被别有用心 的人利用了 。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 ,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。

  冯晓青告诉记者,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 ,未经公开的收藏、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,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。而照片一经公开,则要根据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。

  赵占领说 ,偷拍、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 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 ,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 ,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 的,偷拍、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。

  “发现被拍后,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 ,就 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,是以私力救济 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 。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,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那么,怎样 的“随手拍”、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?

  “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,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,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,无论 是拍摄还是后续 的使用、发布等行为 ,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 ,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对于未经允许 的偷拍 、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 ,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?

  冯晓青说,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 ,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,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 ,且合同具有相对性,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平台不能推卸责任 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。平台赔偿之后,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。

  “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 ,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。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 的情况下‘不得以营利为目 的使用公民 的肖像’,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 的是否 是营利,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 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 。”段英子提醒说 ,拍摄也要依法而为。

  漫画/高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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